昨日,记者从咸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我市已经启动开展2015年从博士、硕士研究生中引进人才的工作。
此次计划面向海内外引进人才56名,其中事业单位43名,国有企业13名。引进对象为国内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国外知名高校同等学历专业人才,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主要通过各用人单位根据岗位特征进行专业水平测试和全市统一面试考察综合素质的方式选拔人才。
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为5年,市财政一次性给予引进的博士安家补助费5万元,硕士3万元;引进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使用单位事业编制上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