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无证还遮挡号牌,有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冒名顶替,有的使用伪造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9月12日,从武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自6月份开展全市联合交通整治以来,武穴共有157名严重交通违法司机被拘。
7月14日22时20分,武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称刊江办事处梅府村通村公路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调查取证。在事故现场,男子阮某声称事故车辆是自己驾驶的,后在民警的进一步查证中,阮某于7月17日主动到事故处理中队投案自首,并交代了自己帮其堂哥阮某某“顶包”的违法事实。根据《中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阮某因提供虚假证言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二百元的处罚。
8月1日下午,市民朱某在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擅自驾驶自己购买的遮挡了前后号牌的小型越野车在城区上道行驶。下午16时许,朱某驾车行驶到百川路中百仓储路段时,被执勤的交警一中队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之规定,朱某被处以拘留3日罚款二百元的处罚。
8月3日上午,王某驾驶小型轿车在武穴城区道路上行驶,10时10分许,王某驾车行驶到建行红绿灯处被交警一中队民警查获,民警在对该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保险过期而且没有年检,但该车前挡风玻璃上却粘贴着“2018年年检标志和2018年强制保险标志”,经讯问,王某交代了自己为逃避交通违章处罚,擅自在逾期未检验的小车前档玻璃上粘贴“2018年年检标志和2018年强制保险标志”的违法行为。根据《中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九十条、第九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王某共被处以拘留6日,罚款6200元,驾驶证扣3分的处罚。
8月31日5时30分许,市民吴某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由窝陂塘路南往北行驶,因操作不当摔倒滑向路东侧,将从骑自行车的干某撞倒,造成干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吴某被处以拘留7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据交警大队教导员刘敏介绍,自6月份开展联合交通整治以来,武穴市公安局交警、巡特警、城市警察、派出所等警种和城管、网格等整治专班按照整治行动方案,做到逢车必查,逢违必究,3个月共行政拘留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人157人,整治行动效果明显。另据了解,元月份至今,全市共行政拘留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人370人。
安全文明出行是我们全社会共同的行为规范和社会责任。武穴交警希望所有的驾驶人,牢记领驾照时的誓词,每次开车上路严守交规,文明驾驶。(通讯员 张剑 葛韩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