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一老汉心脏病发猝死旅社,旅社老板担心报警后要承担相关责任,遂抛尸乡村路旁。近日,经武穴市人民检察院公诉,该市法院对被告人周某以侮辱尸体罪判处拘役三个月二十天。
2016年9月30日下午,武穴一乡镇旅社住着一名老汉许某,因心脏病发作,死于旅社内,老板娘刘某发现后非常害怕,顿时慌了神,虽然第一反应是报警,可马上打消了这个念头,心想如果张扬出去肯定会引来很多麻烦,遂赶紧给其丈夫周某打电话。周某接到其妻子刘某的电话后,让其妻在店内守候,不要声张,等他回来再说。回到店中,周某与其妻子又担惊受怕又不知如何处置,特别是担心报警后要承担法律责任,还有可能影响旅社的声誉,最终商定抛尸。
次日凌晨1时许,趁着夜黑风高,周某与一名哑巴(姓名不详)一起将死者许某的尸体从旅社搬运至周某货车后排座上。随后,周某驾车与哑巴一起将许某尸体抛弃至另一乡镇一个村庄公路旁。清晨,村民发现许某尸体后立即报警。案发后,周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经法医鉴定,许某因严重脂肪心及心肌梗死致心脏性猝死。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周某故意将他人尸体抛弃,其行为侵犯了社会风尚和公共秩序,已构成侮辱尸体罪。犯罪嫌疑人周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从轻处罚。且犯罪嫌疑人周某亲属给予死者亲属一定经济补偿,酌情从轻处理,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案件点评:侮辱尸体罪,是指以暴露、猥亵、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损害尸体的尊严或者伤害有关人员感情的行为,侵犯的直接客体是社会风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案中,被告人周某本可以通过法律部门处理该事件,却因担心会给自己带来麻烦而抛尸,因此而受到刑事处罚。周某的犯罪行为仅考虑到了自己的利益和旅社的声誉,并没有顾及死者的尊严和死者家属的感情,是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的缺位表现,幸好周某有心悔过、主动投案,最终才得以从轻处罚。此案公正的判决也给社会公众深刻的警示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