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讯(记者谢冰林 通讯员罗维舟)王女士的租房到期,准备离开武汉之时,借宿在合租室友的房间内,却不料被室友盗走3800元。9月6日,洪山巡警现场拆穿嫌疑人刘某的谎言,迅速破获一起现发盗窃案,为报警人挽回损失。
9月6日晚11时许,洪山公安南湖警务站接到调警,某小区一合租房内发生钱包被盗案件。接警后,警务站民警王华翟迅速到达现场,经询问报警人王女士得知,其钱包放在出租房内被盗,内有现金3800元、多张银行卡等物品。
民警发现出租屋门窗均无损坏和撬动痕迹,而室友刘女士却神色慌张,不断回避民警的眼神,遂对其进行单独盘问。在民警的法制教育下,刘某当场承认盗窃事实。
经查,刘某今年18岁,湖北恩施人,与王女士、陈女士合租在一出租房内。9月6日,王女士退租,准备于次日离开武汉,便在刘某的房间借宿一晚。当日晚上7时,三人相约去网吧上网,最后出门的刘某发现王女士的钱包就放在箱子上,打开一看里面有3800元现金,考虑到王女士明天就要离开武汉,便起了贪念将钱拿走,并在一便利店内将钱换成支付宝余额,后将钱包仍在附近一垃圾桶内,赶到网吧和王女士一起上网。
随后,民警在垃圾桶内找到了钱包,刘某通过转账将3800元退还给王女士。目前,嫌疑人刘某因涉嫌盗窃,已被洪山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