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 柳波 通讯员 刘微溪)最近,省高警荆州大队民警在酒驾整治时,对一名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达到酒驾标准。然而,驾驶员称自己根本没有喝酒,而是下午吃了半斤荔枝,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当晚8点15分,省高警荆州大队民警在潜江收费站开展酒驾醉酒集中整治,在对一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查时,发现该驾驶员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驾驶员自称滴酒未沾,那为什么体内酒精含量会达到88mg/100ml呢?经民警询问,驾驶员声称自己吃了半斤荔枝。
随后,民警将驾驶员带到医院进行采集血样并送检,检测结果为71.7,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对此,该驾驶员承认自己喝了三瓶啤酒,因在电视上看到过类似的情况,抱有侥幸心理说了谎。
因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民警已对驾驶员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荔枝被采摘下来一段时间后,会产生一定的乙醇,也就是酒精。但被吃下去后,酒精很快就会分解消失,一般10分钟后再检测就没有反应了。而且吃了荔枝,血液中不会含有酒精。民警提醒,酒驾仍是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一大隐患,驾驶员切莫心存侥幸,一定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同样是违法行车,9月1日下午3点20分,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民警在318国道皇屯村工业园路段执勤时,发现一辆潜江号牌的客运车辆,核定载客人数为24人,驾驶人索某持A2驾驶证驾驶大型普通客车,而驾驶大型普通客车需持A1驾驶证。
因实施了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目前民警已将车辆暂扣,驾驶人正在进一步接受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