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荆门9月15日电(通讯员 韩龙玲)农村过新年的时候有为已故亲人上坟的习俗,然而有人在上坟烧纸钱的时候不慎引燃旁边的林木,继而引发了林木大火。近日,经湖北省京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湖北省京山县法院以失火罪判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16年2月8日,王某某和丈夫贺某某到京山县钱场镇一山坡为已故父母上坟。王某某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纸钱,风将纸钱吹到旁边的茅草丛中燃烧,火势很快蔓延,二人无力灭火,遂拨打119报警。经鉴定,此次森林过火面积9.2公顷,林地类型为有林地。案发后,王某某积极赔偿林木所有人的经济损失,取得其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