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消防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图为:消防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5月5日16时04分,荆门市公安消防支队京山中队接到报警称:京山县陈畈村一组一民房起火,严重危及了周围房屋的安全,京山中队立即出动一辆水罐消防车及7名官兵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16时20分左右,中队官兵到达现场,发现起火民房为混凝土结构,房内有较多可燃物,现场浓烟滚滚,在确定房屋内无人员被困后,中队指挥员立即命令官兵出两支水枪从房屋正面直击起火房间,并阻截火势蔓延。
16时57分,现场明火被成功扑灭,随后,中队官兵使用火钩等工具,对屋内杂物进行清理,在确认不会发生复燃后,官兵整理器材归队。
消防部门提示:发生火灾,应及时拨打119报警,做到报警早,损失小;迅速扑灭初期火灾,尽可能集中力量把火灾消灭在萌芽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