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洪湖市新滩镇下湾村十余名村民反映称,该村4000多亩耕地于2012年被征用,两年多过去了,仍有2000多万元征地补偿款既没到农户手中,也不在村集体,而是被悄悄截留,用于给公司放贷。
果真有其事?楚天金报记者赶赴洪湖进行了实地调查。
村民反映
少拿两千万补偿款征地两年后才知道
新滩镇位于洪湖市东北部,2009年10月,汉洪高速通车后,到武汉中心城区的车程仅40分钟。
2014年,新滩开发区69平方公里被武汉开发区“经济托管”,一轮工业开发建设大幕也徐徐拉开。事实上,在正式签约托管协议之前,当地政府征收建设用地的行动早已开启。
村民老罗是该镇下湾村三组人。他告诉记者,下湾村有200多户,世代耕种为生。2012年,该村4000多亩耕地被划入征收范围。随后,村委会组织开会决定,针对不同家庭和人群,按人均7万元、6.3万元、2万元、1.5万元等几个标准,将补偿款陆续打入村民手中。
老罗说,签征地协议时,村民们被告知,政府部门是按照19820元/亩的标准下拨征地款的。但去年8月份,村民们陆续听到风声,当地耕地补偿款的标准应为24480元/亩,而不是19820元/亩,补偿标准出现4660元/亩的差额。
后来,村民查阅资料证实,19820元/亩的补偿标准是2009年前的旧标准,2009年以后标准提高到24480元/亩。
涉及补偿款差额高达2000多万元。这笔钱去哪了?很快,全村炸开了锅。
视频回放
钱用在“园区建设”公司化运作给息钱
去年10月份,下湾村多个村民代表找到新滩镇政府求解上述问题,有村民用手机视频记录了当时场景。
记者在视频中看到,新滩镇多名政府工作人员解释,按照2009年以后出台的新政策,该镇每亩土地年产值为1224元,补偿倍数为20倍,两者相乘得出最后的征地补偿标准为24480元/亩。下湾村征地时间在2009年以后,的确应该用这个新标准。
这个2000多万的差额资金去了哪里?视频中一名男性工作人员称,24480元中分给村民的标准是19820元,其余的属于村集体资金,“由于园区征地需要大量资金,园区资金比较紧张,这笔村集体的资金,也是你们的钱,现在我们借过来,用于园区建设。经过请示领导后,放到我们这,以公司形式运作。100万一年给6万息钱,钱还是你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