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洪湖8月1日电7月31日,失主齐某(江陵县郝穴人)、游某(洪湖市新滩人)、江某(浙江省温岭市人,暂住洪湖市叶家门)三人带着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等相关材料来到洪湖市公安局黄家口派出所,民警在查验材料以后,将三人被盗的三轮摩托车予以归还。失而复得的三人满心欢喜的向民警送上锦旗,感谢洪湖警方积极行动为老百姓挽回了经济损失。
6月22日22时许,黄家口派出所办案民警在刑侦大队合成作战室及汊河派出所的大力支持下,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倪某、谢某及关某(男,47岁,洪湖市汊河镇人,有盗窃前科)。经审讯,倪某、谢某、关某交代了自2015年以来三人采取交叉作案的方式窜至洪湖市茅江街道、滨湖办事处、沙口镇、黄家口镇、龙口镇及江陵县郝穴镇盗窃作案多起的犯罪事实。
办案期间,民警在倪某、谢某、关某三人住处查获了大量赃物,其中就有数辆被盗的三轮摩托车,共价值三万余元。后经过齐某、游某、江某等人的辨认,确系他们被盗的三轮摩托车。(余骊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