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证件,用抵押的方式到处借款。近日,南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以涉嫌诈骗罪对闫某执行刑事拘留。
5月下旬,刑警大队接到多名受害人报案称:城关镇闫某用伪造的证件作抵押,向他们借款逾期未还。接警后,刑警大队民警经初查,确认报案属实,遂展开侦查。6月4日,诈骗嫌疑人闫某(男,53岁)迫于法律的威严,投案自首。
据办案民警介绍,闫某于2011年经营养殖业,见市场行情不错,便通过民间借贷扩大养殖规模,但由于经营不善连年亏损。为了偿还先前的债务,他通过小广告,伪造了多个自家住宅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用抵押的方式先后向亲朋好友、民间借贷公司借款80余万元。因到期无力偿还,债主频频上门,伪造的证件才得以暴露。
民警提醒广大群众,要增强风险意识,警惕以各种好处或高息为诱饵的诈骗行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如发现被骗后,应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