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酒劲,男子做出不雅之举,故意挑衅生事,结果酿下血案。昨悉,经樊城区检察院起诉,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男子陈某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赔偿经济损失2万余元。
26岁的陈某是樊城区人。今年1月的一天,他和朋友在酒吧喝了一夜酒。次日清晨6时,一行人来到立业路一面馆吃面。排队取面时,陈某借着酒劲与前面的汤女士搭讪,并凑到汤女士的面碗前闻了闻,对老板说:“我也要碗一样的热干面!”
见陈某举动不雅,汤女士说了他几句。没想到,汤女士刚刚坐定,陈某冲上来对着她的面碗故意打了两个喷嚏。难以忍受的汤女士让陈某当面道歉,陈某不仅不道歉,还挑衅道:“有本事喊人来啊!”汤女士气不过,当场对陈某大骂。陈某冲上去要打人,被朋友拦下。
和朋友分别后,独行的陈某觉得被人吼很没面子,越想越不甘心。路过一个水果摊时,他见摊上有一把30多公分长的水果刀,突然抓起刀就冲向面馆。见陈某拿刀过来,汤女士起身就跑,仍未能躲过陈某的追击,面部和腿部各被砍了一刀。在市民的帮助下,汤女士被及时送医。
当晚,陈某被警方抓获。而经鉴定,汤女士的伤情已构成轻伤一级。
警方在讯问中发现,4年前,也在这家面馆,陈某竟上演过类似的闹剧。和人发生摩擦后,他持刀砍伤对方,事后,陈某进行了赔偿,但没有吸取教训。樊城区检察院决定对该漏罪进行追诉。
昨日,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提醒市民,日常生活中难免遇到小摩擦,但处理时要相互体谅,控制好情绪与行为,尤其是要敬畏法律,一旦构成犯罪,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