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一对婆媳发生矛盾和争吵,儿媳将婆婆砍伤…
媳妇因琐事将婆婆砍伤,一句对不起取得婆婆刑事谅解。4月18日,咸安区检察院对吴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举行公开审查逮捕听证会。
今年3月1日晚7时许,咸安的童婆婆因家中电费过高发牢骚,说家里人不节约。儿媳吴某在自已房间听到后以为婆婆在说她,心中暗自生气。后来,吴某到卫生间用 热水器烧水,看见童婆婆在用她的洗衣机洗衣服,就不允许婆婆使用。
于是俩人发生争吵和拉扯。吴某从厨房拿出菜刀,将婆婆右手腕砍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一级 。吴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4月9日被刑拘后移送审查逮捕。
4月18日,咸安区检察院就此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近亲属、被害人及所在村委会干部等10余人来到咸安 区看守所参加听证会。
“妈,对不起!我错了!”吴某在讯问室见到婆婆童某后流下了悔恨的泪 水。
“将婆婆当亲娘、将媳妇当闺女,婆媳之间没有揭不过的坎。吴某因一时 冲动,酿下了犯罪的后果,现犯罪嫌疑人真诚悔过,被害人也谅解,希望检察机关能够从轻处罚。”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钟贤会在听证会上说道。
承办检察官在结合案件事实和主要证据、法定、酌定的量刑情节,认为本 案系家庭琐事引起,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吴某认罪悔过、积极赔偿并现场取得婆婆谅 解,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拟对其作不批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