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成家庭电费下降
电费会不会比以前还高?”3日,得知阶梯电价将按年结算,市民陈女士问。
市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阶梯电价‘月改年’后,电费不会比以前更高,相反我市八成家庭电费将下降。”
据了解,居民阶梯电价执行周期由月改为年后,第一档电量为0至2160千瓦时(度);第二档电量2161至4800千瓦时;第三档电量为4801千瓦时及以上用电量。
用电量按自然年度确定分档,不跨年使用。居民用户仍按月抄表并结算电费,当累计用电量达到年度阶梯电量分档基数临界点后,即开始实行阶梯加价。
按照年度电量实施的阶梯电价以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执行,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电表为单位执行。分档电量不跨年使用。
只要居民合理调控每月电量,全年用电支出将有不同程度的降低。
据悉,居民阶梯电价的执行范围、价格水平、“以电代燃”用电户电价、合表居民用户,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户家庭免费用电量等有关事项仍按鄂价环资规〔2012〕98号规定执行。
按年划分更为合理
家住御龙花园的刘女士说,每到夏冬用电量高,电量相比春秋季悬殊较大。
而和刘女士一样,我市大多数家庭均是冬夏用电多,春秋用电少。如果按月结算的话,在夏冬季节的用电量往往会达到第二档,甚至是第三档。
如今改为按年结算,即使冬夏两季超标,但在春秋季的平均下,很多家庭一年的用电量就不会超标或超标不多。
以刘女士家为例,她家只要年度总量不超2160度,都按第一阶梯电价每度0.573元来计算,所以只要平日注意节约用电,夏冬两季用电量多一点也没关系。
阶梯电价‘月改年’,简单易行,操作性强,有利于居民用户在一个年度内自行调剂用电量,可以缓解因季节差异导致不同月份用电量波动带来的矛盾,确保基本电量有效使用,合理降低居民家庭电费支出负担。”市物价局相关人士介绍。
市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建议,计费周期从月变为年,可以将冬夏月份的部分用电量,匀到春秋月份,从而降低全年整体电费。居民应注意保留电费单据,合理安排家中每月的用电量。
每年可节约数百元
如果一个家庭上半年累计用电量已经超过4800度,应按照第三档电价0.87元/度收费,会不会比去年按月执行阶梯电价时多支出电费呢?不少家庭用电量较高的市民有些担忧。
对此,记者算了一笔账:假设一户居民在7月、8月和11月、12月每月使用电量为800度,其他月份每月使用电量为200度。
如果按月执行阶梯电价,该用户除7月、8月、11月、12月,其他月份均执行二档电价,电费为115.6元(180度按第一档计算,20度按照第二档计算),8个月共924.8元;7月、8月、11月、12月每月执行三档电价,每月电费为589.4元,4个月共2357.6元。一年合计支出电费3282.4元。
若按年结算,该用户一年用电4800度,执行第二档电价,一年需支出电费2160×0.573+(4800-2160)×0.623=2882.4元。较按月执行阶梯电价时节约了400元。
据悉,执行年阶梯电价后,居民用电按照先第一档,再第二档,最后第三档的顺序,对应相应电价计算电费,全年享受低价的电量额度,每月不清零,年内可累积结转调剂使用,居民每年电费支出可节约数百元。(记者 张敏 通讯员 汪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