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公车办获悉,市纠促办、市公车办组织3个检查组,于5月1日至3日对全市各地各部门落实公车管理规定情况进行了暗访,并通报了相关单位及车辆的违规情况。
5月2日14:40,孝感市检察院鄂K0669A停靠在孝感孝柴小区;5月2日11:38,孝感市道路运输管理处鄂K6276A停靠在孝感城区槐荫大道玛兰士照明路边;5月2日11:25,孝南区民政局鄂K1553A停靠在孝感城区交通西路大悟土菜馆附近;5月2日13:42,应城市黄滩镇政府鄂K6K677公车私用、鄂K38923未按规定停驶停放;5月2日14:43,应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鄂K3696A未按规定停驶停放;5月2日15:20,应城市水产局单位公务车辆鄂K3278A未按规定停驶停放,非该单位车辆鄂K3030A停放在该单位附近;5月2日16:20,应城市郎君镇政府院内未见公务车辆停放。
通报要求,上述违反公车管理规定的所在单位要进行认真核查与严肃处理。处理结果于5月12日前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市区处理结果由当地纪委集中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