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获悉,近日,一起因烟花炸瞎左眼而引发的消费纠纷,在工商执法人员的调解下,消费者获赔10.5万元。
今年元宵节,刘先生在双峰山某商店购买了共计280元的烟花爆竹。当晚,燃放烟花时,刘先生被已燃的烟花炸伤左眼,最终导致左眼球被摘除。
事后,刘先生怀疑购买的烟花不合格,向工商部门投诉,要求商家赔偿。开发区工商分局执法人员调查发现,事发商店销售的烟花均有产品检测报告。
经工商人员调解,近日,双方达成最终调解协议,由经销商一次性支付刘先生医药费、误工费、后续治疗费用等共计1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