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照片与本人不像,司机辩称是多年前拍的,交警发现破绽一查到底。7月30日,武汉警方长江大桥交通大队民警查获一起驾驶员“失驾”而且“毒驾”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连日来,武汉市公安交管局长江大桥交通大队利用查缉布控系统,开展“未年审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7月30日下午5时许,系统报警,大桥交通大队指挥室通知路面民警:“一辆车牌号为鄂AK1L**的黑色本田越野车未年审,从长江大桥武昌往汉阳方向行驶。”民警立即组织警力布控,拦下该车,并将驾驶员、车辆带回大队审查。
驾驶员自称“汪某”,并出示了身份证。民警仔细甄别,发现驾驶员容貌与身份证照片有差异。驾驶员一再解释称,照片是10多年前的,如今容貌有一些变化。民警判断,驾驶员极有可能冒用他人身份证。为印证推测,民警要求驾驶员在纸上写出妻子、孩子和父母的姓名、生日、手机号等信息。驾驶员书写时极不自然,民警的判断进一步得到证实。随后,民警通过驾驶员的手机通讯录多方查证,最终了解到驾驶员真名为骆某。
此时,民警更加警觉,为防止骆某作出过激反应,大桥交通大队加派警力将其控制,并利用公安大数据查询到:骆某于2015年5月21日,因吸食麻果被嘉鱼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查获打击处理;同年8月13日,又因吸食麻果被嘉鱼县公安局簰洲湾派出所查获,受到治安处罚并社区戒毒3年;当事人原持有的A1驾驶证已被注销。
随后,大桥交通大队民警使用检测试剂对骆某进行初步筛查,结果显示吗啡、冰毒呈阳性。大桥交通大队民警固定证据后,将违法嫌疑人骆某及随车相关物品依法移送至汉阳区公安分局晴川派出所处理。晴川派出所对其进行尿液检测,鉴定甲基安非他命呈阳性。经连夜审查办案,骆某承认,7月30日上午在青山区某地吸食了麻果和冰毒。
经汉阳警方审批,决定将骆某依法强制戒毒2年。同时,长江大桥交通大队还对骆某无证驾驶、毒驾、车辆未年审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