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1月17日讯(记者 余渊)8年前,因让路于城市道路建设,武汉东湖高新区佳源花都小区休闲广场被拆除。然而,小区开发商在拿到政府还建的土地和拆除补偿款后,却迟迟未动工建设。
苦等8年后,小区居民们终于盼来了广场还建的消息。然而,大家却惊讶发现,原本属于他们的绿化广场,如今却将建在别人的小区内。对此,开发商给出了不一样的解释。
小区绿化广场因故被拆除
东湖高新区佳源花都1、2期于2005年竣工,建成之时小区正门前,有一个美丽漂亮的绿化休闲广场。2009年,为了配合东湖高新区建设高新二路的需要,该广场被拆除。当时,高新二路工程建设指挥部曾下发公告,公告显示高新二路规划宽度为40米,根据规划需要,道路必须横穿佳源花都小区正北门广场,因此广场必须全部拆除。
当时的公告中,还明确指出了相应的补偿办法,将由佳源花都小区开发商武汉顺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另一地块还建一个规模相同的休闲广场。
据了解,当年政府与该开发商签订了相关土地置换协议,划拨了一块面积为4100平方米,位于小区出口东侧临近高新二路的土地,用于还建小区广场。除此之外,广场拆除之时,开发商还得到了一笔300万元的补偿款。
8年过去仍未动工还建
昨日,楚天都市报记者来到佳源花都1、2期,说起小区绿化广场的事,居民们群情激奋。居民刘先生说,当初他购买该小区的房子,原因之一就是看中了这个可供居民休闲娱乐的广场。实际上,当时政府要拆除广场修路,居民们也都是支持的,毕竟路修通了,大家出行也更加便利。但让居民气愤的是,开发商拿了土地和拆迁款,8年过去了却一直未动工进行还建。
市民孙女士则称,一直以来,虽有不少居民关心此事,但大家并未团结在一起,争取应得的权益,广场还建的事就一直搁置了下来。直到去年下半年,有小区居民在东湖高新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上,看到了“光谷和昌城住宅项目B地块项目(建筑)方案批前公示”。
公示里面提到的该项目B地块,总面积为16000多平方米,但是令人疑惑的是,原本用于佳源花都1、2期广场还建的4100平方米用地,却被包含其中。很快这一信息就传到了大多数居民的耳中,大家纷纷对此提出质疑,不少居民还通过各种途径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在接到居民的投诉后,今年1月9日,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就此事进行了回复:经核实,当时为扩建高新二路,政府确实占用了顺民房地产公司部分土地,但高新区土储中心已于2009年7月和开发商签订了土地置换协议,且协议中约定,将广场地上建筑物进行实物还建。
2009年12月,在与该开发商协商一致后,经上级报批,政府又划拨给开放商一笔300万元的拆除补偿费,并约定广场还建工作,由该开发商在置换地块上自行建设。同时,回复内容中还称,开发商已经制定了相关还建规划,并出具了一张书面承诺书。
开发商称两个小区共用广场
昨日,记者看到,开发商武汉顺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承诺书中指出,被拆除的绿化休闲广场将还建在和昌城住宅项目B地块,广场交付时小区1、2期与建成的和昌城住宅项目没有围墙,双方居民可以互通共用。
该承诺书发出后,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小区居民认为,按照承诺函的说法,还建的广场如今将建在别人的小区内,建成之后他们也只能与其他楼盘小区的居民共用,这遭到部分居民的强烈反对。大家认为,此前广场本就是属于1、2期业主所有,如今要与他人共用,是损害大家的权益,后期还有可能引发各种矛盾。
针对种种质疑,武汉顺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称,当初政府确实划拨了还建广场的土地,他们也收到了300万元的拆迁款。但公司之所以迟迟未动工还建,是因为该土地的置换手续直到去年才完成,此前并不具备动工的条件。
关于居民们反映的还建后广场的权属问题,该负责人称,早在佳源花都1、2期建成之前,公司就对整个楼盘项目进行了全局规划,原本项目共有5期的建设计划。计划中,他们为整个楼盘项目设计了5个绿化广场,这些绿化广场应为全体业主共有。虽然当年被拆除的绿化广场紧邻佳源花都1、2期,但并不代表该广场就独属于这些业主。
该负责人称,由于种种原因,如今他们拿出了本该由他们自己开发的5期项目地块与和昌地产集团进行合作,并由和昌出资在该地块上开发建设如今的和昌城住宅项目。后期,等到项目建成后,两个小区的居民将共用还建的广场。
顺民社区相关工作人员称,此前他们也接到了居民的投诉,在与开发商沟通后,对方同意拿出300万元资金,用于小区1、2期基础设施改造,也算是对居民们进行补偿。昨日,开发商相关负责人也证实了这一消息,称将对1、2期道路进行刷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