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讯(记者贾雪梅)小区内停车开门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定责?12月13日,武汉车主张先生向律师请教:“明明是我的车门被对方撞得稀巴烂,为何交警定我全责?”
张先生回忆,几天前,他开车回到小区,在小区道路上把车停稳后,坐在车后座的妻子仔细观察了道路状况,确认没有行人和车辆经过,便打开车门准备下车。然而,车门刚打开,一辆小车便快速冲了过来,撞到了张先生的车门上。对方报警后,交警来到事发现场,定了张先生全责。张先生所在的小区,划线的固定车位较少,业主每个月交车位费后,物业事实上默认了小区道路上可停车。这次,张先生就在小区道路上靠左边停了车。交警认定张先生全责的理由是,他的车停在道路左侧,属于违停。令张先生不解的是,在小区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归交警管?对方超速,有没有责任?”针对张先生的疑惑,记者采访了湖北华徽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勇。高勇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同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小区道路也属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因此,在小区发生的交通事故,适用道交法相关规定,属于交警管辖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在确认安全情况下可以开启车门。张先生“靠路左侧停车”属于违停,如果查实对方没过错的情况下,张先生应该负全责。此外,高勇解释,如果小区有限速标志,按照小区限速规定来,否则按照法律规定的速度来评判对方车辆是否超速。如果交警查实,对方确实有超速行为,也要负一定比例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