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晚传媒·武汉晚报12月25日讯(记者万勤 通讯员曾桑 乐实)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被吊销驾照,宝马车主刘某不思悔改竟无证驾驶,连续两次在同一个收费站被高速巡警捉住。
12月23日,湖北省高警总队麻城大队民警在大广高速黄冈北收费站执勤。10点10分,一辆宝马轿车在离收费站100米的地方停了下来,后排下来一女子,飞快的和驾驶座上的男子换了座位,然后慢慢的朝收费站开过来,民警赶紧上前查看情况。
此时,坐在驾驶室的女子一口咬定,车是我开的,而坐在后排的男子也言之凿凿,我坐在后面,没开车,换座位是因为孩子哭闹,换妈妈哄一下孩子,然后又换回来的。
民警将该男子带回执法岗亭,并让他看了高速公路视频监控系统拍摄的画面,画面赫然显示,该车经过监控点时就是他本人开的。
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男子终于底下了头,承认一路上都是自己开的车,快到收费站了,怕有警察检查,就跟老婆换了位置。
原来,该车驾驶员刘某在2014年因为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并负主要责任,驾驶证被公安机关吊销。就在民警收集证据准备对其进行处罚时发现:2016年,刘某因为驾驶证被吊销仍驾驶机动车在黄冈北收费站被查到过,当时对其作出了罚款1500元并处拘留3日的处罚。
时隔仅1年,刘某又在同样的地方因为同样的违法行为被查获,看来其根本没有吸取事故和违法处罚的教训。
屡教不改的刘某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拘留10日的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