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湖北新闻网! 湖北游记 湖北风情
武汉新闻 洪湖新闻 麻城新闻 武穴新闻 广水新闻 利川新闻 安陆新闻 应城新闻 松兹新闻 当阳新闻 宜城新闻 枣阳新闻 枝江新闻 宜都新闻 嘉鱼新闻 大冶新闻 石首新闻 赤壁新闻 黄石新闻 十堰新闻 宜昌新闻 襄阳新闻 鄂州新闻 荆州新闻 孝感新闻 荆门新闻 黄冈新闻 咸宁新闻
当前位置: > 湖北新闻 > 武汉新闻 > 女子与店家约定三年拍三次照 第二年再去店已关门

女子与店家约定三年拍三次照 第二年再去店已关门

发布时间:2017-11-22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

  楚天都市报11月21日讯(记者刘毅)与汉口江滩内一家摄影店约定好,交599元钱后,三年内可以拍照三次,可顾客江女士21日却反映,今年她准备第二次带孩子去拍照,发现店家已关门。

  王女士说,前年底,她与汉口江滩内一家名为“武汉印象幸福家庭摄影有限公司”摄影店签了合同,约定三年内,给女儿拍三次照,她想以此记录女儿三年来的成长。可2016年5月拍了一次照后,今年6月再去,发现摄影店已经关了门。她随后与该公司的法人代表熊女士联系,想退钱,但对方一直未退。“还有两次没拍,应该退400元。”

  21日下午,楚天都市报记者来到汉口江滩,原先的摄影店已经被一家咖啡店取代。咖啡店员告诉记者,今年初,该店已经换人。

  记者随后联系上熊女士,她称,2016年,因长江涨水,店面被淹,店里损失数十万元,而且与她合伙开店的店长也因为身患癌症无法继续经营,店子这才关门。因为有些和客户签订的合同没履行完,她还通过网络、打电话等方式告知客户前来解约,并退钱,但包括江女士等十多位客户一直没来处理善后事宜。目前,她实在已经没有能力再按照客户的要求退钱。

  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李海夫律师认为,虽然店家遇到经营困难让人同情,可既然没有按照约定完成拍摄,就应该退还顾客部分拍照费用。

(原标题:女子与店家约定三年拍三次照 第二年再去店已关门)

本站所刊载信息及文章,不代表我站观点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址:www.hbneww.com 湖北新闻网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及文章,部分转载于网络,如果触犯了您的版权和利益,请及时发邮件给我们,我们查证后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 邮箱:115342030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