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鞭炮厂里有人非法灌装液化气!接到举报后,5月28日,房县城关派出所会同该县燃气办、消防中队、安监局,依法查封一非法液化气灌装点,当场查扣灌装设备1套、扣押运送液化气车辆1台。
当日10时许,房县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房县城关镇联观社区一废弃鞭炮厂仓库内有人私自灌装液化气,并开着小货车出售给当地居民。房县公安局随即安排房县城关派出所联观社区民警会同该县燃气办、消防中队、安监局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前往查处。
联合执法小组经现场检查发现,在不到30平方米的仓库里有一个液化气钢瓶、一台电子秤,加气管横七竖八地散落在地上,加气枪扔在地上,现场弥漫着难闻的液化气味道。现场未配置任何防火设施,一旦灌装或贮存、搬运中出现意外,对灌装地及周边群众的安全将造成极大威胁。
针对以上情况,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法对该灌装液化气窝点临时查封。
执法人员提醒,购买瓶装液化气时,一定要到正规液化气供应站点,同时应仔细识别钢瓶的外部色标、企业名牌等永久性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