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一男子为庆祝公司搬家,居然放鞭炮庆祝。最终,该男子被警方罚款200元。
38岁的男子陈某是一家企业的业主,之前一直在外地经商。为了方便照顾家里,陈某前不久返回家乡,并将公司搬回了十堰。
日前,陈某为庆祝公司正式搬迁到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龙门工业园内的新办公楼,将前年公司项目部办公室内存放的一挂鞭炮拿出来,在公司大门口空地上进行燃放。
陈某违规燃放鞭炮的行为被正在巡逻的白浪路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随后,民警将陈某传唤到派出所。民警调查后了解到,因陈某近几年都在外省,刚从外地回来,还不知道十堰市城区的禁鞭规定。鉴于这种情况,民警当场对其宣传了禁鞭规定和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关规定,依法给予陈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陈某表示以后将严格遵守禁鞭规定,争做良好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