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满月,本来是件喜事。昨日,十堰一男子办满月酒,因燃放烟花爆竹被警方处罚。
当日中午,因为小孩满月,刘某在城区天津路一酒店摆酒招待亲朋好友。为了图喜庆,刘某购买了烟花爆竹,在酒店门外燃放。鞭炮声令附近居民不堪其扰,一市民拨打了110报警。
接到报警后,市公安局茅箭分局东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在进行取证的同时,民警依法传唤了刘某及酒店老板。因为旁观者众多,事实很快被查清。经报市公安局茅箭分局批准,东城派出所依法给予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人刘某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酒店老板作为当事人,则被民警批评教育。
据悉,十堰城区自2007年开始实行“限时定点”燃放烟花爆竹,农历腊月至正月特定时段在规定时间里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段为禁鞭期。
今年9月30日,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批准了在十堰市中心城区2016年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议。
近段时间以来,警方查处了多起违规燃放鞭炮案件。10月12日,城区朝阳路夹皮沟一工地因楼盘封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罚款500元。10月20日,男子廖某因过36岁生日在天津路一酒店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群众举报,被东城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根据相关规定,东城派出所给予廖某500元罚款的处罚。10月18日,天津路一楼盘开盘,开发商将100余件烟花爆竹摆在楼盘门前空地上准备燃放。东城派出所民警接到举报后前往劝阻,后开发商请来两辆货车将所有的烟花爆竹运走销毁。
根据市政府关于《在十堰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在十堰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切勿抱侥幸心理燃放烟花爆竹,否则将受到处罚。同时,欢迎广大市民拨打110举报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用最严“禁鞭令”守护最美家园
汪洁琼
逢年过节、操办喜事,燃放烟花爆竹营造浓浓的年味、喜庆氛围,是乡土中国的习俗。然而,当PM2.5频频爆表,空气污染严重危害我们的健康、噪音污染影响到我们的生活,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人身伤害等事件时常发生,放鞭习俗与现代城市文明和健康理念发生冲突时,我们不能不思考:如果健康、安全受到威胁,“年味”还有什么意义?因此,禁鞭势在必行。它不仅是维护群众利益的必要手段,是满足人们追求绿色生态、低碳环保生活愿望的有力举措,更是建设文明、宜居城市的迫切需要。
然而,逢年过节、操办喜事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流传已久,已成为人们的一种心理定势,要做到彻底禁止,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管理力度,更需要市民的共同努力。维护良好环境和生命安全,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力量。
首先,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法,加强管理,用最严“禁鞭令”守护最美家园。今年9月30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已批准在中心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议,因此安监、城管、环保、质监、工商等部门应明确各自职责,及时发现、制止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不断加大巡查力度,做到监管并举。
其次,要广泛宣传,让“禁鞭”成为人们的共识和自觉行动。可充分发挥媒体、公益广告、志愿者的作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环保、文明的生活方式,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提高人们的社会责任感,把禁鞭变成人们的集体意识,让广大群众自觉做到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
其实,没有鞭炮的节日并不会减少我们生活的乐趣。逢年过节、喜庆事宜,敲起威风锣鼓,舞起美丽彩带,照样不失喜庆气氛。传统习俗也有一个与时俱进的过程,当燃放烟花爆竹这样的习俗已经严重影响到我们的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时,就需要采取措施进行改变,而这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共同努力。让我们从不燃放烟花爆竹这件“小事”做起,一起保护清新环境,守护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