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通讯员 宋建彬 白天燕)一男子为省停车费,心存侥幸在路边违停被执法交警开罚单,后心生不满在网上发帖歪曲事实,公然使用侮辱性词汇辱骂交警,他的这一举动因涉嫌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八日。
11月1日上午8时许,家住湖北十堰市武当山的35岁男子刘某,自驾车到十堰城区办事,车行至自营工艺品店要停车时,因想到在附近小区停车场需要缴纳停车费,他便心存侥幸将车辆违章停放在小区入口处的路边,刚好堵住了人行道,阻碍了行人和车辆的正常通行,执法交警发现后按违章停车依法开具了罚单。从交警岗亭处理违章回家后的第二天,刘某便用手机在某网站论坛连续发布“孙连成式不作为”、“交警脸难看,对警察寒了心”等帖子泄愤,帖子中故意歪曲事实,还大量使用了一些侮辱性词汇,对执法交警进行辱骂。
8日,在调查取证后,刘某被传唤至茅箭分局人民路派出所,民警对其进行了说服教育。在审讯过程中,刘某如实供述了当日违停被罚款和上网发帖的事情经过。“回家后因违停被开罚单一直耿耿于怀,越想越觉得自己丢面子,便拿出手机,连续在网上论坛发布了不实信息污蔑交警来泄愤,现在真是后悔不已。”刘某捂住了脸,越说越觉得惭愧。在网上发帖后造成了较坏的社会影响,刘某也维持涉嫌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于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在民警依法执行职务过程中,公民应予以配合,对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起复议或者诉讼;对处罚过程不满,可以通过督察、信访、纪委等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另外,公民的人身和名誉不容侵犯,民警依法执法的权威更是不容侵犯,网上不是法外之地,随意在网上辱骂、恐吓或发布不实言论的行为,一定会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