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竹山县法院以打击拒执违法犯罪为切入点和突破口,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惩治拒执行为,有力推动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1-10月,该院依法决定拘留老赖142人,已执行拘留措施103人;以拒执罪移送起诉11件15人,已立案6件7人,已判处1件2人。
为精准惩治拒执犯罪,该院成立了拒执案件合议庭,在执行工作中注重收集拒执犯罪线索,对被执行人拒不申报财产、擅自转移处置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拒不接受法院传唤、长期失联、长期不履行义务等情节,由执行干警适时予以固定,对符合拒执罪条件的,由拒执案件合议庭讨论后,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时,与公安局、检察院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联系互动,合力对涉嫌拒执罪的老赖进行刑事打击。该院在执行某银行与陈某、李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陈某、李某拒不报告财产,拒不接受法院传唤,擅自将人民法院查封的房产押租给他人,获得房屋租赁押金收益后既不报告,也不履行义务,并长期外出逃避执行,与执行干警失联。鉴于被执行人已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该院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陈某、李某被列为网上追逃对象,10月29日,李某被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公安局抓获。今年6月,被执行人明某、沈某夫妇因构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罪,被该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案件经公开宣判和媒体报道后,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此外,该院还实行“一月两次集中传唤”“两个一律拘留”的措施。即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每月开展两次集中传唤,进行集中训话和释法,责令限期申报财产,制定履行计划;对不申报和不如实申报财产的,逃避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一律拘留;对拒绝传唤或接受传唤后仍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现场拘留。通过对拒执行为严肃、持久地惩治,现已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以来,该院受理民商事执行案件1636件,已执结1147件,执行到位标的额2.5亿元,案件执结率为70.1%,执行标的到位率为45.6%,比去年同期均有较大幅度上升。(刘先超 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