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岁小伙小华(化名)曾因盗窃、诈骗等3次被惩处,出狱后仍不思悔改,先是借还钱之名,偷走朋友的手机和平板电脑,后又以请老师吃饭为由,将其手机骗走。7月25日,小华因盗窃和诈骗被刑拘。
借还钱之名,盗走朋友手机和平板电脑
杨某是十堰城区一公司职员,6月中旬的一天,他突然接到朋友小华的电话,说要还欠他的几百元钱。于是,杨某便把他的宿舍地址告诉了小华。
当天下午,小华便来到杨某宿舍,两人见面后,小华没有提还钱的事,只是和杨某聊天。第二天上午,小华又来到杨某的宿舍,因杨某要去上班,小华便独自一人留在宿舍里玩电脑游戏。当日下午,小华将杨某放在床上的一部苹果手机和一部iPad拿走,后以500元的价格卖给回收二手手机的人。
当日杨某回到宿舍后,发现小华走了,他的手机和平板电脑也不见了,且小华拒不接听他的电话,于是报了警。
假称请老师吃饭,趁机骗走其手机
7月15日下午,家住张湾区的张某突然接到小华的电话,对方自称是她的学生,还说出了她的名字。电话里,小华说要请张某吃饭,以感谢当年对自己的教育。张某一再推辞,但小华却坚持要请,无奈之下,张某只好让小华先到她家里坐坐。
当日下午6点左右,张某说请小华到外面吃晚饭,两人便来到楼下不远处的一家酒店里。在等待上菜的时候,小华对张某说:“老师,我手机没带,我借你手机用一下,再叫一个同学来一起吃饭。”
于是,张某便把手机给了小华。小华假装打电话,走出了酒店,后来到邮电街,以1000元的价格将这部手机卖掉。
左等右等不见小华回来,张某便用酒店电话拨打她自己的手机,结果显示已关机。此时,张某才知道自己被骗,便报警。
3次被惩处不悔改,在网吧被民警抓获
连续接到被盗、被骗的警情后,东岳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组织专人对这些案件进行串并。经调查,民警锁定小华为犯罪嫌疑人。7月25日,民警在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一网吧将小华抓获,小华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今年24岁的小华,2011年5月因盗窃罪被茅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2013年10月因诈骗罪被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2015年7月因涉嫌诈骗被张湾公安分局行拘15日。
据小华交代,他2010年中专毕业后回到十堰,因一直没有正当职业,便盯上昔日的朋友和老师。自今年6月以来,他共盗窃、诈骗4起,对像均是朋友和老师。
目前,小华已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