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摩托车载着一名妇女和一名儿童行驶在乡村道路上,路过劝导站,摩托车驾驶员被手拿红牌“停”字、臂戴“劝导员”袖头的人员拦停:“老哥,你载的人员没戴安全头盔多危险啊!再说人员也超载了,让乘坐人员下车戴上头盔或转乘再上路行驶吧!”
村民吴某过六十大寿,客厅高朋满座,一个个酒后红光满面,场院前停满摩托车、面包车。此时,劝导员上前发放安全驾驶宣传单,边发放边对村民说:“喝酒后千万不要开车。”村民乐呵呵地将宣传单接到手上。这是前不久记者在竹溪县新洲镇新发村看到的场景。
市公安交管局数据显示,目前全市共成立县级“交管委”9个、乡镇街道“交管办”125个、联合执法中队120个,共有交通安全管理劝导员3698名,参与农村道路交管的总人数达7700人,1846个行政村均有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全市107个农村派出所已成立农村交警队并加挂牌子,235名民警担任兼职交警……十堰“大交管”机制彻底改变了过去交警独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局面。
十堰属典型的山区地形,城区道路狭窄、路网不足,农村山大坡陡、沟深弯急,历年来都是交通事故高发地区。如何破解交通拥堵难题、攻克事故多发的“顽症”?
从2013年12月始,按照“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的工作思路,市政府发文正式成立“交管委”, 由常务副市长任主任,分管公安、交通和规划的副市长为副主任,政法委、文明办等28个部门负责人、9个县市区分管安全领导为成员,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职责。同时,市公安交管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定期收集整理城市规划、道路建设、危险路段隐患整治等方面的安全问题,研究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先后制订出道路改造和道路安防、微循环、微管理计划,推动近20条断头路打通。
2014年11月,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各县市区、乡镇分别成立 “交管委”、 “交管办”,明确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交通安全职责,把农村交管工作上升为党委意志和政府行为。
2015年,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把“大交管”机制建设和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当地党委政府“一把手”工程,全力推进农村交通管理硬件、经费和人员保障等“五个落实”。
三年不间断探索推进,十堰一步步确立起“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明确市、县、乡、村四级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全面建成市、县、乡三级“大交管”体制,实现了“国省县道县管、乡村道乡管”的实质性突破。
公安交管部门作为主力军,如何在“大交管”机制体系下发挥主导作用?市公安交管局有关人员先后深入50余个乡镇政府、派出所进行调查研究,于2015年10月提请市公安局出台《关于建立农村所、队联责联勤机制,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并配套下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标准和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内部管理责任倒查规定,明确要求全市农村派出所加挂乡(镇)交警队牌子,承担辖区农村道路(乡道、村道)秩序管控、事故处理、违法查处、隐患排查、宣传教育、源头管理等工作职责,做到任务量化,知责、履责、尽责。
为切实使“大交管”制度落实落地,市政府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层层纳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考核评价项目和责任追究范畴。
夯实根基,提升质效。近三年来,竹溪县投入专项经费500多万元,各乡镇政府投入专项经费600余万元用于农村道路交通宣传教育、路面养护、设施完善等工作。同时,对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奖励机制,对派出所完成全年目标考核任务的,给予1万元至5万元的奖励;交通安全协管员完成季度目标考核任务的,每人每季度发绩效考核奖金1800元,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全额保障。为打造一支合格的协管员队伍,通过统一着装、统一职责、统一培训、统一考核等“四个统一”进行规范管理,共投入经费30余万元,为615名协管员统一配发值勤制服和交管标志。
郧西县明确全县281个行政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共562名安全员、治调主任共281名劝导员,增加管理力量,延伸管理。为充分体现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驾驶员文明劝导免除违法记分人举措。
三年来,随着“大交管”体制机制的推进完善,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出现质的转变:农村交管“主体缺位、机构不全、职责不明、力量分散”的长期短板得到补齐;乡村道路交通事故大幅度下降,群众出行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