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在河南省新密市警方的协助下,将涉嫌信用卡诈骗的黄某(男,49岁,荆门掇刀区人)抓获。这已经是该大队5月份以来抓获的第四名因信用卡恶意透支而涉嫌信用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
据办案民警介绍,黄某2007年3月、2008年9月和2012年3月先后在荆门市某商业银行申办了三张信用卡,而后用于透支消费,逾期后,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非但不归还甚至还逃离荆门。截止2015年4月22日银行报案,三张信用卡合计欠本金6.3万余元,本息合计10万余元。2015年4月27日,东宝公安分局对黄某涉嫌信用卡诈骗一案立案侦查,而后将其列为网上逃犯追捕。5月28日到案后,黄某对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供认不讳,现依法被刑事拘留。被送进看守所的黄某后悔不已,没想到因为信用卡透支这点“小事”进了班房。
办案民警介绍,今年打击信用卡诈骗犯罪是东宝公安局经侦大队的工作重点之一,仅5月份一个月就抓获了四名恶意透支的信用卡诈骗嫌疑人。目前到案的四名嫌疑人有不少共同之处,一是在资金周转不灵的情况下,采取了信用卡透支的方式获取资金,二是透支逾期后不及时还款,对银行的催收置之不理,甚至刻意躲避,三是面对公安机关立案前的电话通知麻木不仁,不当一回事。其实,银行报案后,公安机关立案之前,只要归还本息,公安机关可以不予立案。一旦立案,即使归还本金,公安机关仍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在以后的量刑上可以从轻,希望广大信用卡持卡人合法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