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杨某恶意透支信用卡不及时归还,逾期本息合计高达90余万元,经发卡行多次催收仍拒不归还。最终,东宝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对杨某提起公诉,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2014年1月18日,36岁的杨某(无固定职业)在我市某银行申办一张信用卡,初始授信额度1元。同年3月19日,杨某将该信用卡授信额度调整为21万元用于购买越野车。2015年8月,杨某将越野车以9.57万元抵押给曹某。该信用卡透支金额2015年10月10日起逾期后,发卡银行多次对其催收,杨某仍逃避还款,并更换联系方式后逃匿。截至2016年7月,杨某欠本金13.3万余元、利息900余元、滞纳金200余元,本息合计13.46万元。
采取同样的手段和方式,2014年1月至2016年7月,杨某另外进行信用卡诈骗作案2起,恶意透支金额及利息共计79.73万元。因杨某逃避还款并逃匿等,银行向公安机关报了案。2016年7月,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主动归还了14万余元。之后,杨某被提起公诉。
主办此案的检察官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杨某主动归还部分本金,当庭认罪等,遂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并责令杨某退还违法所得。
案件的承办检察官表示,现在多数办理信用卡的年轻人并没有意识到长期大额透支信用卡不还款,不仅使自己被银行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同时这种行为也触犯了法律。检察官提醒市民:合理运用信用卡,提高风险观念,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在信用卡透支后,应记得及时还款。(通讯员 杜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