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下午,荆门掇刀培公大道一工地为庆祝楼盘封顶,现场燃放鞭炮,荆门市公安局掇刀分局掇刀石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查处,对施工单位责任人进行了处罚。
当天下午15时左右,掇刀培公大道附近响起一阵阵鞭炮声。“请十里牌巡逻小组和值班民警迅速到放鞭现场,阻止燃放并传唤相关责任人员”。掇刀石派出所值班领导通过电台发出指令。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十里牌附近一工地正在燃放鞭炮,工地上方烟雾弥漫。民警立即进入工地制止。随后,施工单位负责人被带回派出所询问。经查,该工地为庆祝大楼封顶,便组织工作人员把准备好的25个“喜庆礼炮”拿来燃放。民警告诉施工单位负责人,根据荆门市有关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该区域属禁鞭范围,燃放鞭炮的行为已经违法。目前,警方对该施工单位依法进行了处罚。
掇刀石派出所所长张翔华介绍说,中心城区是明令禁止的禁鞭区域,但部分单位和个人仍然无视法律法规,给居民生活秩序带来影响。当前高考在即,掇刀石派出所将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无论节假日,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在禁鞭区内私自燃放、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一旦发现燃放鞭炮行为,将责令其停止燃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也希望群众能及时检举身边的违法行为。
依据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调整后的“禁鞭区”范围为东起207国道复线东宝区至掇刀区段(含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区、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止东宝区西宝山四干渠(包含毗邻四干渠以西各单位、住宅小区及居民点)、漳河新区荆山大道,北起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含厂区)、金龙泉啤酒集团公司(含厂区)、东宝工业园(含园区),南止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荆南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