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月1日起,我市公立医院停止实行洁净手术室加收费用政策,患者如发现医院违规收费,可以拨打12358进行举报投诉。
此前,省物价局规定,层流洁净手术室室内空气洁净度分别达到千级和百级的,凡在层流洁净手术室进行的手术,可按物价、卫生部门规定的相应手术费标准(不含手术材料费和麻醉费、麻醉药品等费用)的10%一次性加收。加收额超过150元的,只能按150元收取。
自2017年11月1日起,各公立医疗机构在I级(百级)、II级(千级)、Ⅲ级(万级)洁净手术室进行的手术一律不再实行加收费用政策。 市物价局和市卫计委要求,我市各级卫生医疗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按时停止加收行为,同时将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继续加收费用的医院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