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荆门9月25日电(通讯员 王金鹏)一犯再犯,出狱后不好好规划人生,反而自暴自弃,再次步入犯罪的道路。近日,经京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县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孙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孙某某以前因抢劫罪、滥伐林木罪两次进入监狱的牢笼,直至2016年底刑满释放。
但其并未因屡犯屡判而改过自新,其妻因丈夫劣迹斑斑,带着儿子远走他乡。孙某某则自暴自弃,妄图用毒品麻醉自己,以抚平自己“孤独”的心。原来的狐朋狗友,寻味而来,很快,孙某某的家就成了众人吸毒的一个据点。
2017年2月至3月间,孙某某在自己家中五次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且系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