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晚报讯(记者胡娟娟 通讯员杜鹃 东宣)夫妻俩闹离婚期间,女婿沈某为两人的事情迁怒岳父并用气枪将其打伤。近日,因故意杀人罪,沈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事件:村民半夜被枪打伤
去年6月16日凌晨2时许,“砰”的一声枪响打破了夜晚的宁静,躺在床上熟睡的漳河镇某村村民老何被惊醒,他隐约看到房里有光闪了一下。“是不是电线短路了?”正当老何对眼前发生的事情疑惑时,突然觉得嘴有些疼,他下意识地摸了摸,发现全是血。
随后,老何一边报警,一边赶往医院。所幸子弹没打到致命部位,老何只是受了轻伤。
原因:夫妻俩闹离婚,女婿迁怒岳父
是谁半夜枪击老何?警方调查发现,老何的女婿沈某存在重大作案嫌疑。
沈某只比老何小几岁,他和老何的女儿小何在2013年相识,随后开始交往。爱情的甜蜜,冲破了两人年龄的差距。去年1月,两人拿了结婚证。婚后,夫妻俩到贵阳做事,由于工作不同,两人平时联系并不多。在外地待了近半年后,夫妻俩回到荆门,但他们并没有在一起生活。
案发前,夫妻俩为了些琐事吵架,沈某提出离婚,小何也答应了。之后,沈某联系不上小何,便跟岳父老何联系,打算找他谈谈离婚的事,但老何表示不管这事。沈某为此产生报复心理,想给老何一个教训。
沈某通过朋友从京山购回一支气枪后,趁着夜色来到老何家,对其实施了枪击。沈某作案后逃亡了数十天,最终被警方抓获。
沈某落网后,交代他枪击老何的目的是为了报复,“想把岳父打伤,让他住个把月的院”。
判决:构成故意杀人罪获刑8年
经鉴定,沈某使用的是气枪,为我国法律意义上的枪支。老何的损伤为面部枪击伤,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之后,沈某被提起公诉。
近日,东宝法院审理认为,沈某持枪射击他人头部,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结合被告人沈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结果以及认罪悔罪表现,遂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对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被告人沈某不服一审判决,已上诉到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