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水产局获悉,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将于本月底结束。禁渔的一江十二库包括汉江,漳河、惠亭、高关、吴岭、仙居河、象河、岩垱、建泉、黑龙泉、新埠河、龙泉和樊桥水库,从7月1日起,上述区域解除禁渔期限制。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长江湖北段实行禁渔期制度的通知》要求,从2003年起,汉江荆门段每年4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零时实行禁渔期制度。根据政策调整,从去年起,禁渔时间提前到3月1日,涉及到我市一江十二库。我市自2003年实施春季禁渔以来,不仅保证了草鱼、鲢鱼、鲤鱼等主要经济鱼类的正常产卵及仔鱼的孵化生长,减少了幼鱼捕杀量,还使花鲢等一些严重衰退的优质鱼种数量有了不同程度的回升。同时,禁渔期过后,捕获的鱼个头增大,平均单网产量明显提高。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出动渔政执法人员200余人次,开展打击非法捕捞、围栏围网和投肥养殖等破坏渔业生态环境整治行动27次,共查处非法捕捞案件8起,其中由公安机关列入刑事案件3起,追刑责3人。
在禁渔期间,我市还在各禁渔区域增殖放流各类优质鱼苗200余万尾。(记者 胡于梅 通讯员 官章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