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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用捡来的身份证上网 被行政拘留十日

发布时间:2017-08-24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

  用他人身份证进网吧上网会有什么后果?答案是最高可被罚款1000元或者拘留10日。昨日,小伙曹某就因为用一张捡来的身份证多次进网吧上网,被东宝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

  事情要从几天前说起。市民小张接到一名自称李先生的陌生男子电话,希望小张归还捡到的钱包。小张很疑惑:自己最近没有捡到什么钱包。经沟通,原来8月中旬,李先生在银泰城附近一网吧上网,事后发现钱包不见了,遂查看网吧监控怀疑是同在网吧上网的一男子捡走了。后李先生询问网吧管理人员并核实捡包男子的身份,获知上网人员登记信息是小张。

  小张告知李先生,自己并未到银泰城附近上过网,而且身份证已在7月份遗失。“万一拿我的身份证去干坏事就麻烦了!”在确定是有人冒用自己的身份证后,小张向龙泉派出所报了警。根据调查,民警发现使用小张身份证的男子为曹某。21日上午,民警获得线索,曹某在城区长宁大道一网吧内,可等民警赶去,曹某已离开。当日下午,在掌握曹某又出现在荆楚理工学院南门附近一网吧的信息后,民警再次前往,终于将曹某抓获。

  经核实,曹某今年28岁,当阳人,目前无业。因个人身份证遗失,他一直使用捡来的身份证在网吧上网。在查实曹某多次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的事实后,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民警在此提醒:假如捡到他人身份证,请按规定交由公安机关处理。若冒用他人身份证在网吧上网,无论该身份证是亲戚朋友的,还是他人遗失的,都属于违法行为。同时,对于疏于登记核实的网吧也将从重处罚。此外,若利用他人身份证住宿、办证等,也将面临法律的制裁。(记者 冯杰 通讯员 金涛 龙轩)

(原标题:小伙用捡来的身份证上网 被行政拘留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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