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车管所获悉,从下月起,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件办理工本费在现有基础上有所降低。
据车管所负责人介绍,目前,该所已经接到市物价局文件,根据《湖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取消部分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要求,从下月1日起,涉及到公安交管部门的降低收费标准有:汽车、挂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摩托车反光号牌工本费由现行的每副100元、50元、40元、70元降为50元、35元、35元、25元。机动车临时行驶号牌由现行的每副5元降为2元。
机动车行驶证、临时行驶证、登记证和驾驶证工本费由现行的每证15元、10元、10元和10元降为2元、2元4元和2元。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由现行的每证15元、10元降为7.5和5元。
此外,该通知还规定:按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管理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标准降为零。机动车抵押登记费标准降为零。我市各县市区车管部门也将在同一时间执行此项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