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下午,金湖某选矿车间职工吴某主动来到金湖派出所投案自首。
原来,吴某右脚于2014年因工受伤。伤好后,今年5月5日,吴某来到选矿车间找车间主任,意欲索要赔偿款,用于拆除右脚的钢钉手术,可是怎么也找不到对方。
在多方寻找未果后,吴某心中非常愤怒。于是,他便拿着一把裁纸刀将该车间的办公桌、企业文化展示牌等物品划破,故意毁坏财物。
金湖派出所民警接到该厂报警后,迅速出警赶到现场了解情况。民警安抚吴某的情绪,告诉他要用正当的方式和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事后,该所民警刘富新还密切关注吴某的动态,并且多次上门与他做思想工作,避免事态的恶化。
功夫不负有心人,10日,吴某主动来到金湖派出所找到民警刘富新,表示自己已经认识到了错误,不应该故意毁坏财物,不应该用极端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同时,吴某也对民警刘富新坚持不懈的耐心开导表示感谢,最后他要求投案自首。
当日,吴某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