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用燃气灶做饭,谁知“砰”的一声燃气灶爆裂了。前段时间,周先生经历了这可怕的一幕。在市消委介入后,周先生成功拿到了赔偿。
周先生介绍,2015年12月,他家买了上述的燃气灶,用了几年一直没有问题。今年3月30日,周先生在家里正常使用燃气灶做饭时,突然“砰”的一声响,燃气灶的钢化玻璃面板发生爆裂。
周先生提供的照片显示,当时燃气灶面板碎成了很多碎片,其他部件也被烧黑,燃气灶已基本损坏,无法使用。
随后,周先生联系到该品牌燃气灶的总部售后部门,售后部门的说法是3日内给予回复解决问题。当天下午,黄石本地售后人员到现场查看后,没有给出明确说法。
第二天,周先生再次联系售后,售后称这与其无关,并要求周先生自费更换灶面。此前的家电卖场则回复说,该燃气灶已经过了保修期,不能更换同等价位的灶具,只愿意更换仓库里的旧款存货。随后,周先生将此事投诉到黄石消委。
市消委投诉部主任饶学军说,一件商品有自己安全年限,也就是质量保证期,一般是5—10年,如果在此期间内,因产品故障造成使用者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使用者可以提出赔偿要求。经过消委协调,双方达成和解,商家同意赔偿周先生2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