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人们会碰到小轿车堵在路口、小区门口的情况,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反应。26日,记者从阳新县人民法院了解到,男子柯某因放他人车胎的气导致冲突,结果赔了8万元,还被判了刑。
1月13日晚9时许,阳新人柯某驾驶四轮电动车返回其位于阳新县兴国镇五里湖的家,一辆黑色小轿车停放在他家门前路口处,挡了他的去路。
自家门口被别人的车子挡了路,柯某很生气。他在强行开电动车通过时,不慎将电动车保险杠撞坏。柯某放了小轿车前轮胎的气,并在现场等候车主。
半小时后,车主夏某返回,见自己车胎的气被放了,与柯某发生争吵。争执中,柯某用拳头打了夏某,造成夏某二级轻伤。案发后,柯某赔偿了被害人夏某8万元,并取得夏某谅解。不过,因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法院依法判处柯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