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枣阳的涂女士没想到,在武汉竟遭遇“野蛮”房东,仅仅因为要求解决卫生间没有凉水一事,自己就被扫地出门。昨日,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她找到律师寻求帮助。
今年3月,涂女士因工作调动来到武汉,通过中介在青山租房,为期7个月,她预交了4个月租金和1100元押金。入住第二天,涂女士发现房间里的卫生间只有热水没有冷水。中介业务员联系了公司的维修人员,却告知涂女士修不好。
此后,涂女士多次打电话向该业务员反映,对方不予理会。后涂女士直接找到租房公司,可公司方却称当初跟她签租房合同的业务员辞职了,他们不再管了。
涂女士当即要求解除合同,却被告知须将剩余的房租全部付清。更让涂女士意外的是,当晚自己回家时,出租房竟房门大开,屋内一片狼藉,自己的行李全部被扔了出来。
对此,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王庆律师表示,根据法律规定,企业法人对其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故租房公司有义务解决涂女士出租房出现的问题。此外,公司擅自将涂女士的行李扔出,涂女士可以报警,如有物品遗失可以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