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正在襄阳市襄州区古驿镇新庄村一农田开旋耕机的被执行人宋某某,望着突然出现在他面前的枣阳市法院执行法官一时间呆住了……“案件一天不结,我们就不会把你忘了!”执行干警一边给他戴手铐一边回答说。就这样,一个躲避执行四年的“老赖”终于被成功拘留。
2013年2月9日,宋某某驾驶轿车与枣阳市琚湾镇的郭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致郭某严重受伤,车辆受损。后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宋某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郭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2013年11月15日,法院依法判决宋某某赔偿郭某各项损失9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宋某某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郭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宋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宋某某未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主动履行债务,也未向法院报告其财产情况。之后,又跟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致使案件陷入僵局。
今年6月6日上午8时30分,枣阳法院执行局得到群众举报后,立即驱车前往70公里外襄州区古驿镇新庄村。“就是他!”执行干警很快认出了正在一农田开旋耕机的宋某某,遂立即上前控制住人和车,并将其当场拘留,带回枣阳法院。
起初被执行人宋某某的态度十分抗拒,声称就是没钱,你们看着办吧!可知道拒绝执行将被拘留甚至判刑的时候,被执行人立马蔫了。随后,宋某某要求给亲朋好友打电话筹款。当日下午6时,宋某某与郭某达成和解执行协议,并支付赔偿款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