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襄阳男子姚某因骑行电动车走机动车道,执勤民警发现制止时,他竟出言不逊,用胸部“顶撞”执勤民警胸部、肩部。姚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行为,被樊城警方处以7日行政拘留处罚。
9月10日傍晚6点,长虹警务平台辅警夏顺成在人民路前进路口东南安全岛执勤时,发现一辆电动车走机动车道,从人民路由南向北方向驶来。夏顺成吹哨示意驾驶员走安全岛斑马线。怕“麻烦”的电动车驾驶员姚某带着女友,绕过安全岛,骑行到斑马线附近。
正在此处疏导通行人流的平台副大队长郭兴顺也同样注意到姚某行为,便示意姚某停车。对姚某敬礼后,郭兴顺对其告知了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的违法行为。
姚某不以为然,边说:“咋地,我就这样”,边从电动车上下来,走到郭兴顺面前,用自已的胸部先后“顶”、“撞”了郭兴顺的胸部及肩部4下,致59岁的郭兴顺连续后退了两步。
姚某被后来赶来的民警制服后,移交到米公派出所。在派出所里,他仍“蛮横”地用头部去顶撞所里民警。11日,樊城公安分局以阻碍执行职务,对违法行为人姚某执行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