浓浓大雾天,207国道宜城市小河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在无目击证人的情况下,肇事者不顾受害人的死活仓皇而逃,本以为借浓雾逃脱罪责,结果却还是难逃法网。
2016年11月10日早上,浓雾弥漫,能见度极低。7时许,宜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报警:207国道小河镇民政村加油站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现场右侧的路边行道树下躺着一位老人已停止呼吸,现场仅遗落有两小块苹果绿塑料碎片。经现场勘查认定,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民警向周边群众走访,由于雾气太大,没人看见这起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任何目击证人,被撞者死亡,如何在茫茫人海中"揪"出肇事逃逸者呢?通过现场辨认勘查,办案民警认定,肇事车应为一辆摩托车或电动车。警方一边根据肇事车辆可能经过的路线,进行设卡堵截;一边对路线周围的村民进行地毯式排查,同时调取事故现场周围的监控录像,并在全市范围内发放了协查通报和悬赏公告。
经过大量的走访调查,在群众的举报和指认下,于12日11时许,将交通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男,32岁,宜城市小河镇杨湖村六组村民)抓捕归案。经讯问:陈某某对肇事致拾荒老人李某某(女,79岁,宜城市小河镇民政村三组村民)死亡一案供认不讳。据警方介绍:驾驶员驾驶两轮摩托车撞人后,将伤者扶至路边,见前后无人,心想这大雾浓浓的天气,20米之外什么也看不清,就心存侥幸心理驾车逃离了现场。
目前,陈官辉已被宜城交警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