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有搬出原住房,甚至部分农民还没有签订拆迁协议,住房就被强拆了,襄阳市宜城11位村民为此起诉政府,要求法院判决政府强拆违法。今日,此案在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刘光平家住宜城市鄢城办事处白庙社区居委会九组,家里有一栋两层砖混结构的楼房,还有一处砖木结构的平房。2012年,宜城市鄢城办事处和村委会告知,这里要进行新型社区建设,所有村民的房屋要被拆迁。接下来,办事处和居委会与他就拆迁补偿问题进行多次协商,但直到2015年底,仍未达成协议。
在此期间,因被强制断水、断电、断路,大部分村民与社区居委会签订了房屋征迁安置协议,领取了部分补偿款。但刘光平和村民肖保强一直没有签订这个协议,也没有领取补偿款。
2015年11月,宜城市鄢城白庙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指挥部发布《公告》, 告知白庙九组居民:将对九组原宅基地地面上所有附属物进行清表,也就是将采取措施,进行拆除。
包括已经签订协议的刘光成、刘光军、李广春、李兴斌、王建平、王建新、王建成、王大成、李广平等9户村民认为补偿标准过低,拒绝拆除。没有签订协议的刘光平和村民肖保强更是反对拆迁。
可一场强拆仍然开始了。2015年12月10日,数百人对11户村民的院墙和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部分村民的家里财务也被掩埋在废墟里。
11户村民认为,宜城市政府强拆程序违法,侵害了自己的合法财产权利。今年5月,他们向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讼诉。要求法院确认宜城市政府和鄢城办事处强拆这11户村民房屋的行为违法。
今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记者到庭旁听。本案诉讼的焦点是:到底谁是强拆的行为主体。原被告围绕此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原告认为,强拆行为是宜城市政府和鄢城办事处做出的,他们强拆的行为违法。而被告宜城市政府和鄢城办事处称,强拆行为不是宜城市政府和鄢城办事处做出的,而是白庙社区居委会做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