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曾因酒驾受到处罚,可他不吸取教训,前日,他因再次酒驾上路被查,这次他将面临更加严厉的处罚。18日晚,保康县公安局民警在该县城郊三桥路段开展查处酒驾行动。当晚8时许,一辆牌号为鄂F***93的轿车在距盘查点30米处突然停车。民警见状立即上前示意接受酒精检测。此时驾驶人拒不出示任何有效件证,还不停地辩解:“干吗,我又没喝酒,查什么查?”
酒精检测显示:该男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63mg/100ml,属酒后驾驶。随后,民警将驾驶人李某带至大队接受处理。通过公安网查询发现,驾驶人李某于2015年10月27日曾因酒驾,被保康马桥交警给予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很多驾驶员对此并不了解,二次酒驾将面临更加严厉的处罚。”据办案民警介绍,二次酒驾被查不管间隔时间,只要查出是二次酒驾上路,驾驶人都要面临拘留、吊销驾驶证和罚款的处罚。
昨日,李某被处以行拘3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2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照的严厉处罚。面对处罚结果,李某懊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