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这早已是常识,尤其是广大营运车辆驾驶员更应遵守。但本市有名出租车司机心存侥幸,结果栽了大跟头。
2015年12月31日,襄阳首例营运车辆司机醉驾案在高新区人民法院宣判。肇事的哥方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同时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且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闹市街头,的哥醉驾酿车祸
2015年11月21日,37岁的的哥方某驾驶出租车,沿解放路自西向东行驶,当车行至解放路摩登广场附近时,追尾撞到市民杨先生正常驾驶的小轿车。杨先生随后报警。
交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在了解事故情况时,民警发现方某满嘴酒气,说话语无伦次。鉴于其涉嫌酒驾,民警随后将他带至就近的市中医医院抽血。由于方某拒不配合,民警当时只好强行给其抽血。
然而,随后的检测结果令交警们感到不寒而栗:方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每100毫升333.72毫克,不仅属于醉酒驾车,而且该检查结果是醉驾标准每100毫升80毫克的4倍.方某随后被刑拘。
公诉机关认为,方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之一,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其从事职业的特殊性,及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的偏高性,建议从重处罚。
犯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5个月
2015年12月31日,高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法庭上,方某剃着小平头,身材瘦弱,神情憔悴。其父亲、妹妹及其爱人也来到庭审现场,三人满脸痛心和不舍。
方某说,他是枣阳人,在襄阳市区开出租车已有几年。当天下午1时许,他跑完车后将几名朋友邀请到自己位于鱼梁洲的家中小聚、吃饭。席间,几人喝了好几瓶白酒和啤酒。
饭后不久,方某感觉自己大脑还比较清醒,就开着出租车上街了,没想到撞上他人的车辆。
在近1个小时的庭审中,方某始终低着头,沉默寡言。在自我辩护最后陈述环节,他也没有为自己作任何辩护和开脱,只是在沉默很久后说了一句“后悔”,并称自己将来会以此为戒,遇事慎重考虑。
当天,法院现场对此案进行宣判:被告人方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方某的驾驶证也已被吊销,其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的哥醉驾入刑案,创三个第一
市交警支队高新事故大队副大队长翟中山介绍,出租车司机一般交通意识都比较强,交警部门查酒驾时,一般会对出租车司机免检,但没想到方某不仅酒后开车,而且血液中酒精含量还这么高。“我查了这么多年酒驾,还是第一次遇到司机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每100毫升)300毫克。他开着出租车上街,无异于一颗炸弹,随时都可能爆炸。这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漠视,也是对广大乘客、交通参与者生命的漠视”。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吕保南也表示,方某醉驾案,在襄阳创下三个第一。方某事发时体内的酒精含量不仅是高新区查获的醉驾司机中最高的,也是全市开始查酒驾以来酒驾司机中最高的。不仅如此,他还是襄阳查获的首名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的驾驶员,他的量刑也是最重的,被判处拘役5个月。
春节即将来临,亲朋好友聚会在所难免,交警部门也提醒广大市民,要引以为戒,开车不喝酒,喝酒后坚决不要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