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前,充当打手的他伙同他人将安徽一公司经理绑架并杀害。潜逃一年后,他改名换姓在襄阳娶妻生子。2013年5月,不思悔改的他再酿命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上月31日,犯故意杀人罪的屠国庆被执行死刑。
妻子打牌闹纠纷 丈夫寻仇杀错人
2013年5月3日,一男子闯进樊城区中山后街一茶馆内,持刀将正看报的43岁男子肖某捅伤致死。肖某与人从无瓜葛,为何遭人行凶?原来,5月2日,41岁女子刘某在茶馆打牌时,与绰号为“石头”的男子发生纠纷。刘某回家后向丈夫王津泉提及此事。次日,王津泉误以为肖某就是“石头”,随即朝对方捅了一刀。
王津泉今年45岁,1998年随母改嫁来到襄州农村。其妻子刘某却坚称,她与丈夫生活近14年,其真名就叫王津泉。警方侦查时获知:当地确有名叫王津泉的男子,但对方一直在外打工。村民介绍,杀人潜逃的“王津泉”,说话夹杂安徽口音,并非当地人。因其母亲已经去世,几名远房亲属只提供了以下模糊信息:“王津泉”姓屠,小名“国庆”。
背负两条命案 还在四处作恶
民警调查屠国庆发现重大线索:1998年,安徽男子屠国庆受人指使充当打手,伙同他人绑架合肥某公司经理并将对方杀害。警方抓捕时,屠国庆跳楼潜逃,左腿受伤。
经与合肥警方核实,在襄阳杀人的“王津泉”,真实身份就是潜逃的屠国庆。鉴于其身负两命案,公安部将其列为B级逃犯全国通缉。案发后,公安部还协调周边的重庆、江西、湖南等省份加紧协查。屠国庆腿部有残疾且潜逃时携带现金不多,警方推测其极有可能继续在周边省份作案。当月底,樊城警方根据线索在信阳将正在“碰瓷”作案的屠国庆抓获。
他犯下故意杀人罪 被最高法核准死刑
归案后,屠国庆请求民警为他购买一套新衣服。他说:“估计这次走到人生尽头了。”屠国庆交代,1998年作案潜逃后,他伪造了名为“王津泉”的假身份证。
2014年6月19日,襄阳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决屠国庆死刑。宣判后,屠国庆没有上诉、抗诉。当年12月,湖北省高院下达刑事裁定,同意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法刑事裁定认为,屠国庆实施故意杀人两起,致两人死亡,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2015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屠国庆死刑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