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贪图小利,用个人信息为他人办理银行卡,不料却将绑定自己手机号的银行卡卖了出去,不但卷入一起诈骗案中,还因涉嫌盗窃罪,近日被枣阳检察院提起公诉。
今年6月,在北京打工的“95后”男子谢某被QQ群里的一条消息吸引,对方称要购买农、建、工、邮4行银行卡用于刷淘宝信用,50元一张成交。见有利可图,谢某就用自己的身份证给对方办了4张银行卡并开通了手机银行,得到钱款200元。
其间,他不慎弄混了两张卡,误将绑定自己手机的一张农行卡也卖给了对方。此后,他的手机不时传入转账和支取的短信。看到一笔笔钱进进出出,谢某不禁动起了歪心思。
6月20日,他的手机又收到一条进账6.8万元的短信提醒,谢某赶紧拨打电话挂失了银行卡。随后,他到银行柜台补办了新卡,并支取4万元存到了自己的工资卡内,在网上购物消费了3200元后,新卡内还剩2.4万元。
然而,当谢某欲再次取款时,卡被柜员机吞了。想着钱只要在卡里就行,他未当回事。此时,谢某不知道的是,自己因售卖存有个人信息的银行卡,已卷入一起诈骗案中。
原来,不法分子买到卡后,冒充枣阳“消防大队大队长”,以介绍工程为由骗得包工头时某的信任。在“大队长”的介绍下,时某以预付款的名义向其提供的银行账户里先后打了8.8万元。“大队长”再次要求打款时,时某起疑,发现上当后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