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价53万元的奔驰GLK300越野车仅售14万元。”保康县的何某近日遇到一件“好事”,赶快下手。岂料,车未开到10天就被警方查扣了。
9月7日,何某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则消息,称有一辆二手奔驰GLK300越野车出售,购车时间为2011年,目前行驶了5万公里,售价14万元。“正常情况下,这款车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购买得花20多万元。”何某怦然心动,但对价格产生了怀疑,急忙联系发布微信消息的常某。常某称,该车为抵押车,车主因债务问题把车抵押给了他,除不能正常过户之外,其他都没问题。何某见有《车辆抵押合同》《转押协议》及车主拿着车辆抵押合同的照片,没多想,当即购买此车。
9月17日,何某购买的奔驰还没开到10天,就被保康县警方查扣。原来,奔驰车主是四川宜宾市的王女士,她于2011年9月花费53.5万元购买该车。今年9月3日9时许,王女士驾车行至四川宜宾市观斗山路段时,被一辆丰田轿车追尾。她下车查看车辆损失情况时,被丰田车上下来的两名中年男子控制。随后,2人在向王女士索要债务无果的情况下,抢走了她的车、一对金耳环和3000余元现金。
接到王女士报警后,四川警方根据其与谢某有债务纠纷这一线索,很快抓获了作案的两名中年男子。归案后,两人交待,他们在劫持王女士时,还逼迫她在一份《车辆抵押合同》上签了字,并拍下了其手持合同的照片。民警一路追踪奔驰越野车,发现该车已被转到襄阳境内。
经襄阳警方多方调查,找到了何某。经核实比对,何某购的奔驰车正是被抢的赃车。原来,劫匪拿着王女士签字的《车辆抵押合同》及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将该车以11万元的价格抵押给了四川的郑某。郑某又以12.4万元的价格转押给襄阳的常某。最后,这辆车以14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保康县的何某。
9月22日,王女士从四川赶到保康县公安局,领走了自己被抢的奔驰越野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