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凌晨,五峰警方将“3·27”手机店被盗案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从湖南郴州押解回五峰,成功破获这起特大手机被盗案。昨日,记者从五峰警方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陈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3月27日凌晨,五峰镇一家手机店柜台内的手机全部被盗,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核实后,发现被盗手机店共丢失苹果、华为、三星、联想、魅族等品牌智能手机66部,笔记本电脑1台及现金4340元,初步估计损失达10万余元。
五峰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在现场勘查中,民警发现手机店内的监控拍下了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过程。实施盗窃的犯罪嫌疑人为一名中年男子,身高165厘米左右,体型微胖。由于深夜光线太暗,视频里无法清晰辨认嫌疑人的面部特征。
通过调查,民警很快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并最终确定了其身份。在湖南警方的配合下,专案组民警在4月12日9时许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36岁,湖南省人),当日下午,民警登上由武汉开往郴州的火车,并在10号车厢内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抓获。
经审讯,李某某交代了流窜至五峰盗窃的犯罪事实。随后,民警根据李某某的供述,将嫌疑人陈某某抓获。
目前,陈某某获得的销赃款近6万元被全部缴获,笔记本电脑及部分手机还在进一步追查中。